政治,法律与政府

陈伯达中国革命家和宣传家

陈伯达中国革命家和宣传家
陈伯达中国革命家和宣传家
Anonim

陈伯达,韦德-吉尔斯浪漫化的钦波塔(生于1904年,中国福建惠安,卒于1989年9月22日,北京,死),革命家和宣传家,成为“毛泽东思想”的主要解释者”,曾短暂地是现代中国五位最有影响力的领导人之一。后来,他因在文化大革命(1966–76)中的作用而受到起诉。

生于一个农民家庭,陈在青年时期参加了北伐战争(1926–27年),该战争推翻了当地的军阀,并在一个政府的领导下团结了大陆。后来他在莫斯科中山大学学习了大约四年。1930年回到中国后,他使用别名在北京中国学院任教。在此期间,他还担任过中国共产党在华北的地下特工。1937年中期,中日战争爆发后,他去了中国西北延安的中国共产党总部,在党校任教并在宣传部工作。

在战争年代,他曾担任毛泽东的政治秘书,并开始撰写主要政治文章。1951年,他发表了题为《毛泽东的中国革命理论是马克思列宁主义与中国革命的结合》的文章,并出版了《毛泽东关于中国革命的书》,确立了他作为毛泽东思想解释者的主张。中央书记处人民日报(“人民日报”)中的许多重要文章都是他起草的。1958年,他成为该党主要杂志《红旗》的主编。

尽管通常不涉及外交事务,陈还是陪同毛泽东到莫斯科参加了谈判,该谈判导致了中苏签署了长达30年的同盟条约(1950年2月)。他于1966年成为政治局正式成员。很快就成为文化大革命的主要参与者和受益者之一。他在政治局的统治机构中担任职务。然而,在1970年下半年,由于对文化大革命的过激反应,他被中共中央政治局免职,并于1983年正式从共产党开除。陈在1980年11月再次出现,与毛的遗Jiang姜清一起被审判。还有八个人,因为这些过分造成的指控犯罪;他于1981年1月被判处18年监禁,但据报告不久后因健康原因被保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