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宗教

道德想象伦理

道德想象伦理
道德想象伦理
Anonim

道德上的想象力,在道德中,是指创造或使用并非从道德原则或即时观察中得出的思想,图像和隐喻的能力,以辨别道德真理或发展道德对策。一些主张该思想的人还认为,由于道德概念已根植于历史,叙事和环境中,因此最好通过隐喻或文学框架加以理解。

苏格兰经济学家,哲学家亚当·史密斯(Adam Smith)在其《道德情感理论》(1759)中描述了一种想象力的过程,这一过程不仅对理解他人的情感至关重要,而且对道德判断也至关重要。通过一种富有想象力的行为,一个人自己代表了另一个人的处境,利益和价值,从而产生了一种感觉或激情。如果这种热情与他人的热情相同(史密斯称之为“同情”的现象),那么就会产生令人愉悦的情感,从而导致道德上的认同。随着社会各界人士发挥想象力,出现了一种富有想象力的观点,这种观点是统一的,普遍的和规范的。这是公正的旁观者的观点,是发出道德判断的标准观点。

英裔爱尔兰政治家和作家埃德蒙·伯克(Edmund Burke)也许是第一个使用“道德想象力”一词的人。对于伯克而言,道德观念在历史,传统和环境中具有特殊的表现。他在《法国大革命的反思》(1790年)中提出,道德想象力在产生和追回社会和道德观念方面起着中心作用,这些思想和观念在形成习俗和传统时,便形成了人性,激起了人们的感情,并连接了情感。有了解。在20世纪初,美国文学评论家欧文·巴比特(Irving Babbitt)向伯克致敬,他提出了道德想象力,将其作为一种认知手段,超越了当下的认知范围,普及并永久地遵守了道德法则。假定一人与多人之间有区别,巴比特认为不能理解绝对真实和普遍的统一。相反,人们必须诉诸想象力,以洞察稳定和永久的标准,以指导人们不断变化。可能通过诗歌,神话或小说来培养想象力,这是巴比特的想法,后来被美国社会评论家拉塞尔·柯克(Russell Kirk)接受。

自20世纪末以来,包括商业伦理学家在内的哲学家也对道德想象力表现出兴趣。例如,马克·约翰逊(Mark Johnson)认为,道德理解依赖于较大叙事中嵌入的隐喻概念。而且,道德审议不是将原则应用于特定情况,而是涉及其适应性结构代表情况类型和情感反应模式的概念。此外,道德行为要求人们养成对个人的特殊性和环境的感知,并发展其移情能力。为此,文学欣赏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商业道德中,帕特里夏·韦汉(Patricia Werhane)提出,道德想象力是道德管理所必需的。从认识到个人和环境的特殊性开始,道德想象力使人们可以考虑超越给定环境,公认的道德原则和普遍假设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