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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罕布什尔州诉路易斯安那州法律案

新罕布什尔州诉路易斯安那州法律案
新罕布什尔州诉路易斯安那州法律案
Anonim

新罕布什尔州诉路易斯安那州(108 US 76 [1883]),美国最高法院案(与纽约诉路易斯安那州合并),涉及新罕布什尔州和纽约州试图强迫路易斯安那州支付原告公民拥有的国债利息的企图状态并分配给这些状态以进行收集。 1879年,新罕布什尔州和1880年纽约分别通过了法律,根据这些法律,对另一个州提出有效,逾期要求的州中的任何一个州的公民都可以将要求书以书面形式分配给该州;然后,州检察长可以对违约状态提起诉讼,而收回的钱(减去诉讼费用)应交给原所有人。最高法院以有关法律违反了《美国宪法》第十一修正案的精神和宗旨为由驳回了这些案件,根据该修正案,“不应将美国的司法权扩大到任何诉讼”由另一州的公民对美国其中一个州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