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藜麦植物

藜麦植物
藜麦植物
Anonim

(Chenopodium quinoa),由于其微小的可食用种子而生长的植物种类。作为A菜科的一员,藜麦不是真正的谷物。它的种子富含蛋白质和纤维,它的嫩叶也营养丰富,可以作为类似于菠菜的蔬菜食用(与之相关)。该植物原产于南美的安第斯地区,几千年来一直是该地区的主食。藜麦因其对健康的好处而被吹捧,现已在世界许多国家/地区种植,包括美国,加拿大,意大利,瑞典和印度,但大多数仍在秘鲁和玻利维亚种植。

藜麦是一年生草本植物,根据种族的不同,其高度可以达到3米(9.8英尺)。它的粗圆柱形茎可以是直的或分支的,并带有交替的叶子,范围从披针形(渐细至一点)到大致三角形。随着年龄的增长,茎和叶子的颜色从绿色逐渐淡入黄色,红色或紫色。它的花小而无花瓣(无瓣),簇生在总状花序中(简单和无分支)。花大多数是双性恋或雌性(雌性),通常自花授粉,尽管确实发生了一些异花授粉。瘦果果实中产生的微小种子,直径约2毫米(0.08英寸),可以是白色,红色,黄色,紫色,棕色或黑色。藜麦具有宽阔的分支主根,深达30厘米(12英寸),可增强抗旱性。这些植物还耐霜冻,耐盐,并且可以在贫瘠的土壤中生长,使其成为众多粮食安全计划和农业研究人员的替代植物有吸引力的物种。美国国家航空航天局(NASA)对藜麦表达了浓厚的兴趣,因为藜麦有潜力在航天器上生长,以支持执行长期任务的机组人员。

藜麦是安第斯高原的特有种,从哥伦比亚到阿根廷北部再到智利南部。该物种被认为是一种古老的农作物,在大约3,000-5,000年前的整个范围内被独立驯化了多次。奎奴亚藜与玉米(玉米)和土豆一起,成为哥伦布时期印加人,艾马拉和盖丘亚人等人的主食。尽管早期的西班牙探险家带着玉米和土豆返回欧洲,但藜麦并没有类似地引入。据推测,西班牙人可能拒绝种植该农作物,因为它对“异教徒”土著人民具有宗教重要性,或者在不首先除去皂苷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了取样,皂苷是种子中的苦味化学物质,可防止食用。后来该地区的殖民化带来了小麦和大麦等外国谷物,它们的劳动强度较低,并导致藜麦产量下降。直到20世纪末,该植物在很大程度上仍被视为边缘农作物,主要由玻利维亚和秘鲁的贫困自给农民种植。

自从1970年代后期,藜麦被美国企业家David Cusack,Steve Gorad和Don McKinley以及农业研究员Duane Johnson推广以来,藜麦一直被誉为“超级食品”,并且在全世界越来越受欢迎。与传统谷物相比,藜麦含有全部九种必需氨基酸,使其成为少数几种完整蛋白质的植物来源之一。种子还富含纤维和油,是铁,镁,磷,钾,钙,锌,铜,维生素E和许多抗氧化剂的良好来源。种子略带坚果味,质地类似于糙米。奎奴亚藜用途广泛,可用于多种甜味或咸味菜肴,通常像米饭一样煮沸或磨成面粉来强化烘焙食品。其营养丰富的嫩叶可以蒸熟或炒熟,其味道和质地与菠菜或甜菜绿相似。

藜麦的苦参皂苷含量高,因此在工业上有许多应用。皂角苷存在于种子的外部,是强心苷(干扰心脏收缩的有机化合物),必须在食用前从大多数品种中加工出来,通常通过机械去除果皮(卵巢壁)或浸泡在水中。这些废皂苷然后可用于生产药物,例如合成类固醇,并可用于肥皂,洗涤剂,化妆品,啤酒生产和灭火器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