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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王的神圣权利的政治学说

国王的神圣权利的政治学说
国王的神圣权利的政治学说
Anonim

国王的神圣权利在欧洲历史上,有一种捍卫君主专制主义的政治学说,该学说断言国王是从上帝那里获得权力的,因此,议会等任何地上的权威都不能对国王的行为负责。起源于欧洲的神圣权利理论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关于神将暂时权力授予政治统治者的概念,同时又将精神权力授予教会。然而,到了16世纪和17世纪,新的民族君主在教会和国家事务上都确立了自己的权威。英格兰国王詹姆斯一世(1603–25年在位)是国王神圣权利的最重要代表,但该教义在光荣革命(1688–89年)之后实际上从英国政治中消失了。在17世纪末和18世纪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1643–1715)等国王继续从神圣权利理论中获利,尽管其中许多人不再对此拥有真正的宗教信仰。美国独立战争(1775–83年),法国独立战争(1789年)和拿破仑战争剥夺了该学说的大部分信誉。

法国神圣权利理论的主要理论家之一,雅克·贝尼涅·博苏埃(1627-1704)主教断言国王的人格和权威是神圣的。他的能力是仿照父亲的能力,并且是绝对的,是从上帝而来的;并且他受理性(即习俗和先例)支配。在17世纪中叶,英国保皇党派罗伯特·菲尔默爵士(Sir Robert Filmer)同样认为该州是一个家庭,国王是父亲,但他以经文解释声称亚当是第一位国王,查尔斯我(1625-49年在位)统治英格兰,成为亚当的最大继承人。反专制主义哲学家约翰·洛克(John Locke,1632-1704年)撰写了《民政第一篇》(1689年),以驳斥此类论点。

神圣权利的学说对教会和国家都可能是危险的。对于国家而言,它暗示着世俗的权威被教会赋予,因此可以被教会取消。对于教会而言,它暗示着国王与上帝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可以决定教会的统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