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亨利·德·布拉克顿英国法学家

亨利·德·布拉克顿英国法学家
亨利·德·布拉克顿英国法学家
Anonim

亨利·德·布拉克顿(Henry de Bracton),布拉克(Bracton)也拼写为BrattonBretton,(生于英国德文郡,死于1268年,埃克塞特,德文郡?),英格兰最古老的法学家,也是《最古老的英格兰法律与习俗》(1235年“英格兰法律与习俗”)的作者。关于普通法的系统论文。布兰克顿主要依靠英国的司法裁决和英国法官要求的辩护方法,同时又扩大了普通法,采用了从罗马(民法)法和佳能法衍生而来的原则。莱吉布斯(De legibus)展示了欧洲几位法学家的影响力,尤其是博洛涅塞语的罗马法律术语家Azzone(Azo),其风格表明他曾在牛津接受过培训,牛津当时是英国民法研究的中心。布拉克顿的著作并未对欧洲大陆的普通法研究产生持久影响,这一事实表明,对普通法进行系统的学术性论述相对不重要。

到1245年,布拉克顿是亨利三世国王的巡回法官,大约在1247年至1257年,他是科伦·雷格(“君主之前”)的法官,科伦·雷格(Coram Rege)后来成为皇后(或国王)的法院。像他那个时代的大多数其他英国律师一样,他是牧师。从1264年起,他担任埃克塞特大教堂大臣。1884年,很明显是布拉克顿(Bracton)发现了大约2,000个英国法律案件的手稿集。它被称为笔记本,由英国法律学者弗雷德里克·梅特兰(Frederic Maitland)编辑并于1887年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