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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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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因亲属关系的性质而被法律或习俗禁止通婚的人之间的乱伦,性关系。因为在跨文化中,乱伦比法律问题更具有情感意义,因此禁忌一词通常比禁忌更可取。乱伦禁忌在人类学中被认为是普遍的,尽管它在不同的社会中被强加给人以不同的方式,并且了解其违规行为在社会之间引起了截然不同的反应。

一般而言,两个人之间的遗传关系越近,禁忌便会阻止或阻止他们之间的性关系。因此,几乎普遍禁止在父亲和女儿,母亲和儿子或兄弟姐妹之间进行性交。叔叔和侄女之间的性关系或姨妈和侄子之间的性关系通常也是禁忌,在某些社会中,堂兄之间的关系也被禁止。

但是,直系亲属以外的乱伦禁忌可能差异很大。例如,在美拉尼西亚的母系社会,禁忌从生物学上的兄弟姐妹扩展到包括所有通过同一母系追溯其血统的所谓分类兄弟姐妹。因此,在美拉尼西亚人的社会中,乱伦禁忌在人与人之间做出了区分-所有这些人在美国或欧洲血统中都被称为表亲-有些人被明确禁止作为性伴侣,其他人则被视为理想的婚姻伴侣。在巴厘岛的传统中,有一种不同类型的文化考虑因素是显而易见的,该传统认为异性双胞胎是由低种姓父母出生的,以此来证明是乱伦的证据,这是基于这样的信念,即新生儿有机会在性生活中从事性活动。子宫。然而,异族的双胞胎却成为了统治阶级的种姓。诸如此类的信念警告人类学家不要对乱伦禁忌进行狭义的生物遗传学解释,并且对普遍定义构成严重障碍。

但是,可以做出一些一般性的陈述:(1)乱伦几乎被普遍谴责,通常被恐怖地对待;(2)罕见的,经文化认可的乱伦禁忌被废除,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是王室兄弟姐妹的强制婚姻结合;(3)随着亲密关系的减少,对性亲密的制裁可能会放松或消失。

在人类学中,大多数对乱伦的研究包括对结构,功能以及(在较小程度上)乱伦禁忌的起源的分析和解释。对于注重社会生物学的人类学家而言,乱伦问题以及外婚与内婚的相关问题主要是遗传问题。高度近交的种群减少了繁殖成功,并成为遗传性疾病的基因库。

从功能上讲,一些学者认为乱伦禁忌是为了保护核心家庭免受性嫉妒引起的不和谐,并且这种说法在其解释中适用于解释外婚规则。进化理论家认为,禁止在一个群体内乱伦和相应的外婚规则要求男性在该群体之外寻求性伴侣和婚姻伴侣,从而与他们与之交往过的其他群体的男人建立起功能联盟。

强调社会化的另一种理论认为,禁忌是调节儿童色情冲动的重要方法,使他们在成人社会中受到成熟的约束而发挥作用。对西格蒙德·弗洛伊德(Sigmund Freud)的心理分析解释认为,乱伦的恐怖源于对直系亲属的矛盾情绪的结合,并压制了禁止与异性家庭成员进行性行为的欲望。

当代学者在试图解释乱伦禁忌的起源或永久性时,一直在谨慎地避免对遗传,历史或社会的一元化解释。还提出了一个问题,即是否存在统一的乱伦现象,这表明在理论上可以更好地理解兄弟姐妹,母亲儿子和父亲与女儿之间的性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