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路德诉博登案

路德诉博登案
路德诉博登案
Anonim

路德诉博登Luther v。Borden),(1849年),美国最高法院自1842年在罗德岛州发生冲突以来的判决,被称为“多尔起义”。

在1842年春天,罗德岛州有两个州长和两个立法机关。一个政府致力于保留旧的殖民宪章,该宪章严重限制了投票权,成为该州的宪法。另一位政府由托马斯·W·多尔(Thomas W. Dorr)领导并提供白人男子参选权,从而控制了罗德岛西北部。多尔政府最终采取了军事行动,但其企图夺取国家军火库的尝试未获成功。同时,更为保守的政府宣布戒严。冲突引起的诉讼到达了最高法院。

法院回避了罗德岛州政府合法的问题。首席法官罗杰·B·塔尼(Roger B. Taney)的意见说,总统和国会必须做出这一决定,根据《宪法》第四条第4款,国会有权保证各州的共和政府和承认合法的州政府。Taney确实指出,面对暴力起义,现有的国家主管部门(保守政府)在法律上有权使用戒严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