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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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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管理
自然资源管理
Anonim

自然资源管理,社会用来管理其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资源的供应或使用的方式。就人类从根本上依赖自然资源而言,确保持续获取或稳定提供自然资源一直是文明组织的中心,并且历史上是通过一系列形式和参与程度不同的计划来组织的来自中央政府。

“自然”资源是自然界在没有人为干预的情况下提供的资源;因此,一个肥沃的土地或其中的矿物质,而不是在其上生长的庄稼,是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例子。尽管所谓的“资源”(或就此而言,“自然”)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从一个社会到另一个社会,资源最终是自然界提供的财富,可以从中获得某种形式的收益,无论是否物质或非物质。根据一些定义,只有那些可以自我更新并依靠其再生能力进行开采的自然资源才需要进行管理。例如,石油通常不被视为自然资源管理的主题,而森林则被视为自然资源的管理主题。不可再生资源的使用受法规管制而不是管理。可再生自然资源的管理力求在开发需求与尊重再生能力之间取得平衡。

起源

合理的自然资源系统管理的出现可以追溯到19世纪后期加速工业化阶段。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工业增长时期,需求的不懈给原材料和自然资源的供应带来了压力,这使得合理利用它们的需求日益增加,从而消除了日益昂贵的废物并更加有效地分配它们。这与更趋于合理化的趋势相吻合,这是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Max Weber)所确定的一种普遍的社会模式,它是在现代工业社会中响应于生产的大规模重组而出现的,因此,面向目标的理性被越来越多地注入到社会活动的组织中。自然资源管理是在合理化及其双重过程(官僚化)的结合下诞生的,这产生了第一个管理自然的官僚机构。

当然,不同州参与自然资源管理问题的速度和程度都存在巨大差异。例如,法国国家早在17世纪就对林业进行了大力管理,当时重商主义(以出口为导向)的加速增长主要依靠海上运输,即木制船,木材成为一种战略资源。 。撇开这些地方差异,总的说来,某种形式的国家,即现代官僚国家,引导自然资源的开发遵循科学管理的原则。在美国,在西奥多·罗斯福(Theodore Roosevelt)的主持下,自然资源管理首次成为联邦事务。当时,关键人物,例如吉福德·皮钦特(Gifford Pinchot)倡导将合理管理的概念与对资源本身的深入科学知识相结合的科学管理原则,他在美国政府的森林管理中起着领导作用。 1890年代,从1905年创立到1910年,他一直担任林业部门的负责人。在欧洲,与此同时,人们对合理的资源开发也产生了类似的担忧。例如,国际海洋探索理事会(成立于1902年)提供了一个论坛,北欧国家可以在此论坛上分享对海洋研究和资源的关注。它实际上是有关自然资源管理问题的首批国际会议之一,科学也根深蒂固,成为海洋开发的基础,为今后安排集体资源管理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