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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llock诉农民”贷款和信托公司法律案

Pollock诉农民”贷款和信托公司法律案
Pollock诉农民”贷款和信托公司法律案
Anonim

Pollock诉Farmers'Loan and Trust Company(1895),美国最高法院一案,法院废除了1894年的Wilson-Gorman关税法中对美国公民和公司的收入直接征税的部分,因此宣布联邦所得税违宪。该决定是在1913年通过批准《联邦宪法》第十六修正案而提出(尚未解决)的,该修正案赋予国会权力“对收入征收税款”。

1894年的法案规定(为期五年),超过4,000美元的“收益,利润和收入”应按2%的税率征税。根据《关税法》,拥有大量股份的纽约金融机构农民贷款与信托公司向其股东宣布,其打算缴纳税款,并向美国国内收款人提供所有人的清单。该公司以受托人的身份行事,并根据该行为应纳税。

拥有该公司10股股票的马萨诸塞州公民查尔斯·波洛克(Charles Pollock)提起诉讼,要求禁止该公司履行其声明,以遵守该法案。他在下级法院败诉,但最高法院裁定他胜诉。它宣布直接所得税违反了宪法规定,要求直接税根据各州在各州之间分配。

Pollock诉农民贷款与信托公司(Pollock v。Farmers'Loan and Trust Company)这一极不受欢迎的决定,促使民主党在其1896年的平台中加入了所得税板块,并向法院起诉“司法篡夺”。农民和工人将这一决定视为旨在保护富裕的个人和公司免于支付其应负担的政府费用的决定。内布拉斯加州参议员诺里斯·布朗(Norris Brown)宣布,最高法院对《宪法》的解释是错误的,并提议将允许征收所得税的明确措辞纳入《第十六修正案》。他说,国会必须“向法院提供不能以两种方式解释的宪法”。参议院和众议院于1909年批准了该修正案,并于1913年批准了该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