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总统府官员

总统府官员
总统府官员
Anonim

总统在政府中,授予国家行政首长权的官员。共和国总统是国家元首,但总统的实际权力因国家而异;在美国,非洲和拉丁美洲,总统府拥有强大的权力和责任,但在欧洲和许多由总理或总理担任首席执行官的国家/地区,总统府相对薄弱,大多是礼仪性的。 。

宪法:总统制

根据定义,总统制必须具有三个基本特征。首先,总统来自立法机关以外的地方。

在北美,总统的头衔最初被用作某些英国殖民地的首席行政官。这些殖民地总统总是与当选的殖民地委员会有联系,总统头衔一直延续到美国独立战争开始后组织的一些州政府(例如特拉华州和宾夕法尼亚州)的首脑1776年。“美国总统”头衔最初适用于主持大陆会议和根据《联邦条款》(1781-89)成立的国会会议的官员。1787-88年,新国家宪法的制定者创建了美国总统职位,其职能要强大得多。总统具有多种职责和权力,包括与外国政府谈判条约,签署法律或国会通过的否决立法,任命行政部门的高级成员和联邦司法机构的所有法官,以及担任总统职务。武装部队首长。

总统办公室还被南美,中美洲,非洲和其他地区的政府使用。这些首席执行官大多数时候都以民主传统的身份当选为公职人员。但是,在整个20世纪的大部分时间里,一些当选总统在紧急状态下假装继续担任其宪法规定的职务。在其他情况下,军官控制了一个政府,随后通过担任总统一职寻求合法性。还有其他总统是武装部队或具有强大经济利益的虚拟p,使他们上任。在1980年代和90年代,这些地区的许多国家经历了向民主的过渡,这随后增强了其政府中总统职位的合法性。在大多数这些国家/地区中,根据宪法确定的职权类似于美国总统的职权。

与美洲相反,大多数西欧国家都有议会制政府,其中行政权归属于对议会负责的内阁。内阁首脑和议会多数党领袖是总理,总理是国家的实际首席执行官。在大多数这些政府中,总统都是名义上的或仪式上的国家元首(尽管在君主立宪制国家中,例如西班牙,英国和斯堪的纳维亚国家,这一角色是由君主执行的)。已经采用了各种选举总统的方法。例如,在奥地利,爱尔兰和葡萄牙,总统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德国和意大利是利用选举团选举产生的,而总统是由以色列和希腊的议会任命的。

在戴高乐的要求下,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的宪法赋予总统办公厅强大的行政权力,包括解散国家立法机关和进行全民公决的权力。法国当选总统任命总理,总理必须能够获得法国立法机构国民议会下议院多数议员的支持。当首相代表总统自己的政党或联盟时,总统保留多数政治权力,而总理则负责管理总统的立法议程。后社会党的Pres。弗朗索瓦·密特朗(FrançoisMitterrand)在1986年的议会选举中被击败,密特朗被迫从反对派中任命总理雅克·希拉克(Jacques Chirac)-这种情况被称为“同居”。尽管法国宪法并未预料到有可能将高官划分为政党,但两人非正式地同意,总统将控制外交关系和国防,总理将处理国内政策,此后的同居时期都遵循了这一安排。在1989-91年苏联和东欧的共产主义垮台之后(见苏联解体),包括俄罗斯,波兰和保加利亚在内的许多国家设立了与法国类似的总统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