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连环谋杀罪

目录:

连环谋杀罪
连环谋杀罪
Anonim

连环谋杀,也称为连环杀害,是同一个人(一个人)在不同时间发生的至少两个人进行的至少两个人的非法杀人。尽管此定义已被广泛接受,但该犯罪未在任何法律法规(包括美国的法律法规)中得到正式承认。连环谋杀不同于大屠杀,大屠杀是在同一时间和地点同时谋杀了几名受害者。

测验

著名连环杀手

在1978年至1990年之间,哪个苏联连环杀手杀害了至少50名儿童和妇女,并经常在他们还活着的时候屠杀他们?

定义和动机

犯罪学家之间就连环谋杀的正确定义进行了大量辩论。连环谋杀一词在1970年代由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行为科学部门的调查员罗伯特·雷斯勒(Robert Ressler)推广。FBI最初将连环谋杀定义为至少涉及四起事件,这些事件发生在不同的地点,并由冷静期隔开。但是,在现在的大多数定义中,事件的数量已经减少,甚至FBI在1990年代也将事件的数量减少到了三个。联邦调查局的定义是错误的,因为它不包括犯下两起谋杀案并在其能再犯下更多罪名之前被捕的人和犯下大部分谋杀案的人在同一地点。这种批评已导致全球许多学者采用美国司法部机构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提出的定义,根据该定义,连环谋杀涉及至少两种不同的谋杀案,“在一段时间内小时到几年。”

犯罪学家区分了典型的连环谋杀和大礼包连环谋杀,后者通常涉及缠扰行为,通常是出于性动机,而狂欢连环谋杀通常是出于寻求刺激的动机。尽管一些谋杀是为了牟利而进行的,但大多数谋杀案缺乏明显的理性动机,这一事实使他们与政治暗杀和恐怖主义以及徒进行的专业谋杀区别开来。假定连环杀手是出于性强迫甚至娱乐等动机而杀人。在许多情况下,人们认为杀戮使凶手对受害者有一种力量感觉—本质上可能是性行为,也可能不是性行为。典型的受害者包括妇女,移民,妓女,儿童,同性恋者和流浪者。连环杀人犯在大众文化中引起了极大的关注,部分原因是他们被视为邪恶的化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