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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恩斯诉弗吉尼亚州法律案

科恩斯诉弗吉尼亚州法律案
科恩斯诉弗吉尼亚州法律案
Anonim

Cohens v。Virginia(1821),美国最高法院一案,在该案中,法院重申其有权根据联邦宪法或美国法律对州法院的所有判决进行复审。1789年的《司法法》规定,在“有疑问的情况下,美国某条约或成文法的效力与该裁决的有效性背道而驰”的情况下,最高法院必须对任何州的最高法院的最终判决进行强制性复审。 “在任何地方,由于对美国的宪法,条约或法律有所抵触,因此存在疑问的地方,因此该决定赞成其效力。”

费尔法克斯(Fairfax)的《德维西(Devisee)诉亨特(Hunter)的承租人(Lessee)》一案涉及广泛的土地纠纷,最高法院推翻了弗吉尼亚州的最高法院,并命令该法院作出判决,支持原本被反对的政党。弗吉尼亚法院拒绝服从最高法院的命令,宣布“美国最高法院的上诉权并不延伸到该法院。” 结果,最高法院在马丁诉亨特的《 Lessee》(1816年)一案中确认了《司法法》的合宪性,因此主张其拥有管辖权的权利。

首席大法官约翰·马歇尔(John Marshall)没有参加任何一项裁决,因为他和他的兄弟已签约购买部分土地。因此,科恩斯案为他提供了表达上诉管辖权的第一个机会。名为Cohen的两个兄弟因违反弗吉尼亚州法律出售哥伦比亚特区彩票而在弗吉尼亚州诺福克的一家法院被定罪。科恩夫妇声称他们不受州法律的约束,因为彩票是由国会批准的。尽管美国最高法院就案情作出了反对,但马歇尔的意见重申了最高法院对州法院的管辖权,并对州法院的可靠性持严厉看法。马歇尔写道:“在许多州,法官都依赖立法机关的意愿担任职务和薪水。[当]我们观察到[宪法]对法官独立性的重视时,我们不太倾向于认为它可能打算将这些宪法问题留给这种独立性可能不存在的法庭,在所有情况下,国家应起诉要求保护国会行为的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