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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剩余经济学

消费者剩余经济学
消费者剩余经济学
Anonim

消费者剩余,也称为社会剩余消费者剩余,在经济学中,是消费者为一件商品支付的价格与他愿意为而不是不为之付出的价格之间的差额。该概念最初由法国土木工程师和经济学家朱尔斯·杜佩特(Jules Dupuit)于1844年提出,并由英国经济学家阿尔弗雷德·马歇尔(Alfred Marshall)推广,其概念基于这样一个假设,即消费者满意度(效用)的程度是可衡量的。由于商品的每个附加单元产生的效用通常随购买数量的增加而降低,并且由于商品的价格仅反映了最后购买的单元的效用,而不是所有单元的效用,因此总效用将超过总市场价值。例如,仅花费20美分的电话通常比呼叫者的价值高得多。根据马歇尔的说法,这种过剩的效用或消费者剩余是衡量个人从其环境中获得的剩余收益的一种度量。

如果假定货币的边际效用对于所有收入水平的消费者都是恒定的,并且接受货币作为效用的度量,那么消费者剩余可以显示为图中消费者需求曲线下的阴影区域。如果消费者以ON或ME的价格购买商品的MO,则总市场价值或他所支付的金额为MONE,但总效用为MONY。它们之间的区别是阴影区域NEY(消费者剩余)。

20世纪许多经济学家认识到,源自一种物品的效用并不独立于其他物品的可得性和价格,这一概念就声名狼藉。另外,在效用程度是可衡量的假设方面存在困难。

尽管存在衡量上的困难,经济学家仍然保留了这一概念,以描述以低价购买批量生产商品的好处。它用于福利经济学和税收领域。见效用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