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雨果·布莱克美国法学家

雨果·布莱克美国法学家
雨果·布莱克美国法学家
Anonim

雨果·布莱克Hugo La Fayette Black)的全职(出生于1886年2月27日,美国阿拉巴马州克莱县哈兰市,1971年9月25日去世,马里兰州贝塞斯达),律师,政治家和最高法院副法官美国(1937–71)。布莱克作为最高法院大法官的遗产源于他对完全合并的学说的支持,根据该理论,《美国宪法》第十四条修正案原本是用来限制国家政府权力的《人权法案》具有同等限制性依靠国家减少个人自由的力量。

雨果·布莱克(Hugo Black)是贫穷农民威廉·拉·费耶特·布莱克(William La Fayette Black)和玛莎·托兰德·布莱克(Martha Toland Black)八个孩子中最小的一个。他于1903年就读于伯明翰(阿拉巴马州)医学院,但一年后调到塔斯卡卢萨(Tuscaloosa)的阿拉巴马大学学习法律。在1906年毕业并通过律师界之后,布莱克在伯明翰(Birmingham)执业。他于1911年被任命为专职警察法院法官,与当地的刑事司法制度对非裔美国人和穷人的不公平待遇进行斗争;作为律师,他还代表罢工矿工和其他工业工人。他的声望鼓励他寻求政治职位,并于1914年当选杰斐逊县检察官。

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布莱克在美国陆军(1917–19)服役后,在伯明翰恢复了法律执业。他成功地捍卫了被指杀死罗马天主教神父的新教牧师,这引起了库·克卢克家族(KKK)的关注,布莱克于1923年加入了该组织。尽管他公开反对克兰的活动,但他了解克兰的支持是在深南方取得政治成功的先决条件。因此,即使他在1925年从KKK辞职后,他仍与该党的领导人保持着良好的关系。

布莱克于1926年当选美国参议院民主党议员,因其对公用事业游说者的调查而赢得了广泛赞誉,但因其反对瓦格纳-科斯蒂根反私刑法案而受到批评,他认为这会冒犯南方的白人。1932年,他支持富兰克林·罗斯福(Franklin D. Roosevelt)轻易击败普雷斯(Pres)的总统竞选。赫伯特·胡佛;那年,布莱克还赢得了参议院的连任。布莱克大力支持罗斯福的《新政》立法和法院重组(“法院包装”)计划。他还赞助了1938年制定的《公平劳工标准法案》,这是第一部规范工资和工时的联邦法律。为感谢布莱克的支持,罗斯福于1937年8月提名他进入最高法院。

由于他在参议院饱受争议的职业生涯以及罗斯福政策的一贯支持,布莱克的提名遭到了强烈反对。在参议院听证会期间,他的KKK成员资格并不是一个有争议的问题,尽管全国有色人种协进会要求对布莱克加入KKK做出回答,而全国医学协会的非洲裔美国医生反对他的提名。参议院听证会上的主要问题是布莱克是否有资格在法院任职,因为国会已通过立法提高了最高法院退休人员的利益,而联邦法律禁止国会议员在此期间受该立法影响立法通过的期限。尽管如此,参议院63-16确认了布莱克。然而,在布莱克确认后但在他坐在板凳上之前,已公开了有关他在KKK中的身份的确凿证据,甚至连罗斯福都要求作出解释。布莱克采取了前所未有的举动,参加了一个广播演说并承认了科兰身份,不过他声称自己从未参加过任何活动。但是,公众舆论反对布莱克。在1937年10月上法庭的第一天,他穿过法院的地下室进入,数百名抗议者戴着黑色袖章来表达他们的不满。

在任职初期,布莱克在推翻新政法案先前的否决权时,以越来越多的法院多数席位行事。布莱克将这种对增加的联邦经济监管权的宽容态度与对公民自由的积极态度相结合。他主张对《权利法案》进行字面解释,从而对《第一修正案》权利提出了几乎绝对的立场。在1940年代和50年代,他经常在言论自由案件中反对法院的多数意见,并谴责政府对核心自由的限制是违宪的。

在1960年代,布莱克在法庭上的多数派中占据重要地位,他们推翻了强制性的学校祈祷活动,并保证向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顾问。但是,他在涉及公民抗命和隐私权的问题上感到痛苦。尽管不一定将抗议视为与简单的讲话相提并论,但面对政府试图限制其出版的机会,他仍然支持《纽约时报》在1971年发表所谓的《五角大楼文件》的权利。忠于他自由主义法学的字面意义,他不同意格里斯沃尔德夫的多数意见。康涅狄格州(1965),该宪法确立了隐私权。尽管他声称禁止或帮助使用任何避孕工具的康涅狄格州法律“令人反感”,但他仍认为这是宪法性的,因为他无法在宪法中找到任何明确的隐私权。

布莱克于1971年9月17日从最高法院辞职,仅一周后死亡。他被安葬在阿灵顿国家公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