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小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美国法学家

小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美国法学家
小约翰·罗伯茨(John G. Roberts),美国法学家
Anonim

小约翰·G·罗伯茨(John G. Roberts,Jr.)约翰·格洛弗·罗伯茨John Glover Roberts,Jr.)(生于1955年1月27日,美国纽约州布法罗),美国第17位首席大法官(2005-)。

罗伯茨(Roberts)在印第安纳州长大,从哈佛大学(1976年)和法律(1979年)学位获得博士学位,在那里他是《哈佛法律评论》的执行编辑。从1980年到1981年,他担任最高法院大法官威廉·雷奎斯特(William H. Rehnquist)的法律书记,后来成为首席大法官。里根总统(Ronald Reagan)于1981年任命罗伯茨(Roberts)为总检察长威廉·法兰西·史密斯(William French Smith)的特别助理,第二年他成为总统的副律师。后来,他于1986年至1989年在华盛顿特区的霍根律师事务所(Hogan&Hartson LLP)律师事务所工作,当时他成为乔治·布什总统政府的副总检察长。1992年,布什提名他进入美国哥伦比亚特区巡回上诉法院。但是,他的提名在参议院中去世,第二年他回到霍根与哈特森。罗伯茨担任各种职务,在最高法院审理了近40件案件,其中有25件获胜。

2001年,罗伯茨被乔治·W·布什总统再次任命为华盛顿特区巡回上诉法院法官,他的竞标再次陷入僵局。布什在2003年重新提交了他的名字,同年晚些时候,他终于被参议院确认。罗伯茨的意见中有他的异议,包括兰乔·维约(Rancho Viejo)诉诺顿·盖尔(Norton Gale)(2003)中的异议,该案中,一位房地产开发商被命令拆除威胁濒临灭绝的蟾蜍的篱笆。法院拒绝审理此案,但罗伯茨(Roberts)质疑宪法的商业条款是否从表面上赋予了联邦政府执行该命令的权力。一些法律学者将罗伯茨的观点解释为对《濒危物种法》和其他环境保护法的挑战。罗伯茨一直在巡回法院任职,直到2005年,布什提名他填补大法官桑德拉·戴·奥康纳(Sandra Day O'Connor)退休后留在最高法院的空缺,他曾协助他为1981年的确认听证会做准备。一开始,伦奎斯特去世,促使布什任命罗伯茨为首席大法官。罗伯茨得到了两党的支持,尽管一些参议员因他显然主张在里根和布什政府中担任律师的强烈保守的法律观点而感到困扰,并且由于他拒绝就其在包括民权和堕胎在内的各种问题上的立场提出疑问,对此感到困扰。对于那些想知道罗伯茨的司法决定是否会受到他坚强的罗马天主教信仰的不当影响的人们特别关注后一个问题。经参议院迅速确认(78-22),他于2005年9月29日宣誓就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