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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bozny诉Podlesny案

Nabozny诉Podlesny案
Nabozny诉Podlesny案
Anonim

Nabozny诉Podlesny案,1996年7月31日美国第七巡回上诉法院裁定,公立学校及其官员可能因未能保护同性恋学生免受反同性恋骚扰和伤害而负有责任。

该案涉及杰米·纳博兹尼(Jamie Nabozny),他是在威斯康星州阿什兰市的一所公立学校就读的同性恋学生。记录表明,在七年级和八年级,他经常受到骚扰,殴打和贬义。在一些事件中,他被两个男孩吐痰,殴打甚至遭到了模拟强奸,同时约有20名学生在观看。纳博兹尼(Nabozny)一再告知学校官员虐待行为,但他们未能惩戒其他学生。据称,学校的校长玛丽·波德尔斯尼曾说过“男孩将是男孩”,如果他要公开成为同性恋,那么他应该受到骚扰。读完八年级后,纳博兹尼转到当地的一所高中,继续遭受虐待。在大二的那一年,他被另一名学生反复踢倒,后来需要手术来修复损伤。就像在他以前的学校一样,管理人员没有制止这种虐待,并据称归咎于纳博兹尼的骚扰。他两次自杀未遂,后来辍学了。

纳博兹尼随后对亚什兰学区和学校官员提起诉讼。他声称,由于他的性取向,学校官员未能保护他,这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此外,他还指控他们增加了受到伤害的风险,从而侵犯了他根据《第十四条修正案》提出的正当程序权。1995年,地方法院驳回了此案。上诉时,在第七巡回法庭上进行了辩论,该法院裁定学校官员侵犯了纳博兹尼的平等保护权。但是,巡回法院确认了下级法院对他的正当程序要求的否认。该案被退回审判,1996年11月达成庭外和解,纳博兹尼获得90万美元。法院的裁决明确规定,如果公立学校的官员未能保护同性恋学生,则可能要承担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