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流浪法

流浪法
流浪法
Anonim

无家可归的人的流浪,状态或行动,在没有可见或合法支持的情况下到处漂泊。传统上,无业游民被认为是能够维护自己的工作,但宁愿闲置生活的人,通常是乞.。对此的处罚从烙印和鞭打,征兵入伍,运输到刑事殖民地不等。在英国法律中,抛弃妻子和孩子的男人被视为无业游民,任何虚假陈述自己的男人也被视为流浪汉。

流浪的普通法含义的模糊性已在后来的成文法中得到体现。在美国和北欧,流浪通常必须伴随乞讨的行为,然后才能受到惩罚。通常,地方当局只是鼓励流浪者继续前进,从而减轻了维持罪犯的经济负担。在某些国家/地区,该术语比乞讨更严重。它通常适用于居住地点固定但追求法律所定为不道德行为的人,例如卖淫或赌博。

警察和检察官经常使用流浪作为禁止广泛行为的工具。政治示威,道路或步行障碍,骚乱活动和游荡都被不同程度地解释为违反流浪法。法律学者和民权主义者对这种含糊不清的法令或法规的灵活运用提出了严厉批评。美国最高法院于1972年2月宣布佛罗里达州的一项法规违宪,理由是其条款不够明确,无法告知受其制裁的人哪些行为会使其受到处罚。另请参见行为不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