哲学与宗教

William Ames英语神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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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im

英国清教徒神学家威廉·埃姆斯William Ames,生于1576年,伊普斯维奇,萨福克,英语,1633年11月14日逝世,鹿特丹)记得他的伦理学著作,并辩论和支持严格的加尔文主义来反对亚美尼亚主义。

作为剑桥大学的一名学生,埃姆斯(Ames)认为打牌是对基督徒生活的冒犯,其严重程度不亚于亵渎。1609年,他与英格兰教会的风俗习惯发生争执,在布道中抨击他所看到的放荡妓女参加圣托马斯大餐的行为。他不得不离开英格兰,于1610年航行到鹿特丹。在那儿,按照渔夫为通行而习惯的习惯,他就赎罪和预定本位的论据与当地亚美尼亚教会的部长尼古拉·格雷文科霍芬(Grevinchovius)进行了辩论。加尔文主义者强调,救恩仅限于那些由上帝命定要接受救恩而又不能脱离他的恩典的人。另一方面,亚美尼亚人认为,如果所有人都是信徒,并且满足其他某些条件,他们就有能力接受上帝的恩典。

在辩论中被视为胜利的埃姆斯,在整个低地国家都广为人知。随后,他与格列文科芬(Grevinckhoven)就普遍赎回和相关问题发生了书面纠纷。他曾在多特主教座堂(1618–19)担任观察员,并强烈谴责了亚美尼亚主义,并在弗里斯兰(Friesland)弗雷纳克(Franneker)担任神学教授(1622–33)。在他更重要的作品中有Medulla Theologiae(1623;神圣神圣的骨髓,1642)和De Conscientia et Ejus Jure vel Casibus(1632; Conscience,1639)。荷兰改革教会多年来一直将后一文本视为有关基督教道德和信徒面临的各种道德情况的标准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