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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提琴协奏曲

大提琴协奏曲
大提琴协奏曲
Anonim

大提琴协奏曲大提琴协奏曲,巴洛克时期管弦乐的常见类型(约1600年至1750年),其特征在于一小部分独奏家(独奏,协奏曲,主体)与整个乐团(图蒂,协奏曲)形成鲜明对比Grosso,ripieno)。早期的大提琴协奏曲的标题通常反映了他们的表演场所,例如在协奏曲《教堂协奏曲》和《协奏曲相机》(在法庭上演奏的《室内协奏曲》)中,标题也适用于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大提琴协奏曲。最终,大提琴协奏曲成为世俗的宫廷音乐。

协奏曲:巴洛克大协奏曲(约1675年至1750年)

在17世纪末,声乐协奏曲在德国最后兴盛了一代人之后,

六角琴的典型乐器是三重奏奏鸣曲,室内乐的流行类型:两把小提琴和连续音(低音大提琴等大提琴,和弦乐器如大键琴)。管乐器也很常见。ripieno通常由带有连续音符的弦乐队组成,通常由木管乐器或铜管乐器来增强。

从1700年左右开始使用Arcangelo Corelli,机芯的数量各不相同,尽管一些作曲家(例如更专注于独奏协奏曲的Giuseppe Torelli和Antonio Vivaldi)采用了快慢速三种运动模式。快速动作通常使用ritornello结构,其中循环演奏的部分或ritornello与独奏者演奏的情节或对比部分交替出现。

大约在1750年,大提琴协奏曲被乔治·弗里德里希·汉德尔(George Frideric Handel)的《作品6》(Opus 6)推向高潮,使他的独奏协奏曲黯然失色。在20世纪,诸如Igor Stravinsky和Henry Cowell之类的作曲家恢复了这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