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方式与社会问题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
音乐学院
Anonim

温室,音乐方面的音乐演奏和作曲教育机构。术语和机构源自意大利音乐学院,在文艺复兴时期和更早的时期,它表示一种通常与医院相连的孤儿院(因此,ospedale一词也适用于此类机构)。弃儿们(音乐学院)接受了国家音乐费用的音乐指导;那不勒斯是男孩的中心,威尼斯是女孩的中心。因此,音乐学院是最早装备实用音乐训练的世俗机构(中世纪的合唱学校附属于教堂,中世纪大学的音乐是与数学相当的理论学科)。Ospedale dellaPietà(成立于1346年,威尼斯)和Conservatorio dei Poveri diGesùCristo(成立于1589年,那不勒斯)等机构都受过训练或担任教职,大多数17世纪和18世纪意大利歌剧的主要作曲家都曾担任过该职务。

在巴黎建立了第一所面向普通学生的世俗音乐学院。它成立于1784年,由于乐队指挥官Bernard Sarrette的努力,在1795年被全国代表大会(1792-95年革命政权)改组并更名为国立音乐戏剧艺术学院。其主要目的是培训音乐家参加共和国举办的公共音乐会,节日和庆祝活动。国家给予补助,通过竞争性考试录取,学费免费。后来,课程被扩大到包括作曲,器乐和声乐技术以及表演的所有分支(使学生能够为各种巴黎歌剧院和剧院训练)。最终,该机构的政治目标被放弃了。尽管后来许多著名的学生反抗音乐学院的学历,但它却成为公认的音乐实践和博学中心。1957年,它被更名为国家音乐学院。

在整个19世纪,法国模式在欧洲和美国被复制和修改,在米兰(1807),那不勒斯(1808),布拉格(1811;中欧第一家这样的机构)和维也纳( Akademie,由音乐之友协会(Gesellschaft der Musikfreunde)于1817年创立。作曲家费利克斯·门德尔松(Felix Mendelssohn)和罗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于1843年成立了莱比锡音乐学院(现称为国家音乐学院)。但是,并非所有德国学校都遵循音乐学院的原则,英国也不是所有类似的音乐学院,在英国,最著名的是皇家音乐学院(1822年;皇家宪章,1830年)和皇家音乐学院(首先被称为国家音乐教育学院;成立于1882年,皇家宪章1883年)。爱尔兰皇家音乐学院成立于1848年,苏格兰皇家音乐戏剧学院则于1890年成立。

这样的机构在1860年代开始在美国出现。其中两个是在俄亥俄州的奥伯林(1865),另一个是在1857年成立的巴尔的摩皮博迪音乐学院(1868年举行)。随后,新英格兰音乐学院和波士顿音乐学院(都在波士顿)分别于1867年和1885年在纽约市的国家音乐学院。美国其他重要的音乐学院是罗切斯特的伊斯特曼音乐学院。 ,纽约(1919)和费城柯蒂斯音乐学院(1924)。音乐艺术学院(1905年)与茱莉亚音乐学院(1924年)在1926年合并为纽约的茱莉亚音乐学院。该机构于1968年成为茱莉亚音乐学院。加拿大音乐学院包括多伦多的音乐学院(1886)。澳大利亚有阿德莱德音乐学院(18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