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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拿马运河区

巴拿马运河区
巴拿马运河区
Anonim

运河区,也称为巴拿马运河区,是巴拿马的历史行政实体,美国从1903年到1979年对其行使管辖权。这是沿着巴拿马运河宽10英里(16公里)的一块土地,从大西洋延伸到太平洋和平分巴拿马地峡。它占地553平方英里(1,432平方公里),其中约三分之一是水(主要是加敦湖)。运河区有两个行政区,分别是巴尔博亚(太平洋)和克里斯托瓦尔(大西洋)地区。巴尔博亚高地曾是运河区政府和巴拿马运河公司的行政总部。

巴拿马:巴拿马运河和沿海港口

运河一侧,运河区,由美国控制。根据两国之间签署的条约

运河区于1904年5月4日成立(“收购日”),根据1903年《海·布瑙-瓦里拉条约》的规定,巴拿马授予美国以年度付款的唯一权利,以换取年度付款操作和控制运河以及两侧约5英里(8公里)的土地。运河建于1904年至1914年。在1951年进行重组后,运河和毗连土地的管理权交给了两个密切相关的美国机构,即巴拿马运河公司(负责运河的运营)和运河区政府(负责用于该地区的民事统治)。运河区的州长由美国总统任命,并由陆军部长监督,是当然的总统和巴拿马运河公司的董事。

该地区于1979年10月1日被废除,根据1977年签署的一项条约,直接民事管制返回巴拿马。美国-巴拿马联合委员会运营该运河,直到1999年底巴拿马完全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