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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时代的荷兰文明(1609–1713)

从1609年的十二年休战结束到1702年的威廉三世亲王逝世或1713年的乌得勒支和约缔结的世纪在荷兰历史上被称为“黄金时代”。那是一个政治,经济和文化大国的独特时代,在此期间,北海这个小国跻身于欧洲和世界上最强大,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之列。

经济

这是一个宏伟的事业,其基础是经济发展,直到三十年战争结束,直到1648年,它几乎没有中断。在接下来的半个世纪中,在其他国家(尤其是英国和法国)的竞争复苏的影响下,巩固而不是持续扩张是其标志,他们的重商主义政策在很大程度上针对了荷兰人对荷兰的几乎垄断。欧洲的贸易和运输。尽管荷兰人顽强地抵制新的竞争,但欧洲的长途贸易系统已从很大程度上通过荷兰进行的,以荷兰人作为通用买卖双方的贸易系统转变为多条航线和激烈的竞争中的一种。但是,在漫长的百年繁荣中获得的财富使联合省成为了一个巨大的财富之地,其资本远远超过了国内投资的渠道。然而,一再战争的经济负担使荷兰人成为欧洲负担最重的民族之一。对进出该国的过境贸易征税。但是,随着商业竞争的加剧,这种税收的税率无法安全地提高,因此消费者的负担也日益减轻。消费税和其他间接税使荷兰的生活费用成为欧洲最高的生活费用之一,尽管共和国不同地区之间存在很大差异。

荷兰的繁荣不仅建立在波罗的海,法国和伊比利亚土地的“母国贸易”上,而且还建立在与非洲,亚洲和美国的海外贸易上。西班牙君主(也在1580至1640年间统治葡萄牙及其财产)试图将荷兰商人和托运人排除在与东亚有利可图的殖民地贸易之外,这导致荷兰人直接与东印度群岛进行贸易。为每家企业组建了各个公司,但是在1602年,各州的总公司将这些公司合并在一起,以降低此类危险和复杂企业的成本并提高其安全性;由此产生的联合东印度公司在整个印度洋建立了基地,特别是在锡兰(斯里兰卡),印度大陆和印度尼西亚群岛。荷兰东印度公司和它的竞争对手英国对手一样,是一家在其统治下被授予准主权的贸易公司。尽管每年返还香料和其他贵重物品的东印度船队为股东带来了可观的利润,但17和18世纪的东印度贸易从未为荷兰从欧洲贸易中获得的收益提供可观的一部分。成立于1621年的西印度公司是建立在更不稳定的经济基础上的。商品贸易不如奴隶贸易重要,奴隶贸易在17世纪是荷兰人盛行的奴隶贸易,而私有化则主要在西兰港口以外经营,并以西班牙(和其他)航运为食。在不稳定的存续时期,西印度公司不得不进行几次重组,而东印度公司幸存下来直到18世纪末。

社会

随着荷兰人生活的经济转型而发展的社会结构是复杂的,其特征是,在几个世纪以后被称为资产阶级的商业阶级占主导地位,尽管存在一些显着差异。荷兰贵族制的社会“优胜者”仅在有限的程度上属于土地贵族,其中大多数生活在经济欠发达的内陆省份。荷兰的大多数精英阶层都是富有的城镇居民,他们的命运是作为商人和金融家发家的,但他们经常将活动转移给政府,成为荷兰人所说的摄政王,是该镇和各省统治机构的成员,并从中赚取了大部分收入。这些职位以及对政府债券和房地产的投资。

普通百姓既包括许多工匠阶层,也包括小商人,他们的繁荣为荷兰普遍的高生活水准奠定了基础,还有一大批水手,造船厂,渔民和其他工人。荷兰工人的薪水一般较高,但他们也承受着异常高昂的税负。主要生产经济作物的农民在这个城市(和海港)人口需要大量食物和原材料的国家中繁荣昌盛。生活质量的特点是班级之间的差异比其他地方的差异要小,尽管在阿姆斯特丹Herengracht上一个大商人的住所与码头工人的小屋之间的差异非常明显。令人震惊的是,即使是富裕阶层也相对比较简单,普通百姓的地位和尊严感也得到了体现,尽管早先标志着社会繁荣的繁荣被宣扬并在某种程度上得以实施的严格的加尔文主义道德所压制甚至消除了。由官方教堂。在拥有巨大财富和政治权力的汉堡王朝摄政者与形成传统精英的士绅和较少的贵族之间,也有很多混杂。

宗教

在这一时期,现代荷兰社会的特征之一开始发展,即社会垂直分离为具有不同荷兰宗教信仰的“支柱”(zuilen)。加尔文主义新教成为该国的官方认可宗教,在政治上受到政府的青睐并在经济上得到了政府的支持。但是,改革宗的传教士在压迫或赶出其他宗教的努力中受到挫败,对这些宗教的广泛容忍得到了扩展。大规模向加尔文主义的mainly依主要局限于八十年战争的前几十年,当时罗马天主教徒仍然经常承担他们偏爱荷兰南部天主教君主统治的重担。团结起来的大部分省份仍保留着相当大的罗马天主教岛,而今天被美国将军征服的海尔德兰以及北部的布拉班特和佛兰德斯地区则是绝大多数的罗马天主教徒。

尽管禁止公开从事天主教活动,但是即使天主教徒有时以贿赂的方式向当地新教当局购买安全产品,也很少干预私人朝拜活动。天主教徒失去了主教的传统形式的教堂政府,由直接依靠罗马并监督实际上是传教的教皇牧师取代了教堂。政治当局通常宽容世俗的牧师,但不容忍耶稣会士,因为耶稣会士是积极的宗教活动者,与西班牙的利益联系在一起。新教徒与改革宗教会的主要加尔文主义者一起,包括少量的路德派教徒和政治上被动但通常在生意上繁荣昌盛的门诺派(重新洗礼派)。此外,在多特教堂(Dordrecht; 1618–19)之后被驱逐出改革宗教堂的示威者继续是一个很小的宗派,在各摄政王中具有相当大的影响力。

还有其他教派强调神秘的经验或理性主义神学,特别是后者中的大学派。犹太人定居荷兰逃避迫害;来自西班牙和葡萄牙的犹太人犹太人在经济,社会和知识生活上的影响更大,而来自东欧的阿什肯纳齐姆则形成了贫困工人的阶层,尤其是在阿姆斯特丹。尽管荷兰犹太人与周围的基督教社会有着异常开放的联系,但荷兰犹太人仍然根据自己的法律和拉比教派领导在自己的社区生活。尽管有些犹太人成功了,但他们绝不是荷兰资本主义崛起和扩张的中心力量。确实,没有发现明显的宗教派系影响荷兰商业界成长的模式。如果有的话,是官方的荷兰改革教会最激怒地反对资本主义的态度和做法,而仅仅被宽容的信仰经常看到他们的拥护者,他们的经济而不是政治事业是开放的,繁荣的,甚至是积累了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