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法律与政府

社团主义思想

社团主义思想
社团主义思想
Anonim

法团,意大利corporativismo,也被称为corporativism,理论和社会组织为“公司”服从国家的做法。根据社团主义理论,工人和雇主将组织成工业和专业公司,作为政治代表机关,并在很大程度上控制其管辖范围内的人员和活动。但是,随着“法人国家”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和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在法西斯意大利生效,它反映了该国独裁者贝尼托·墨索里尼的意愿,而不是经济团体的调整利益。

法西斯主义:法团主义

法西斯主义经济理论法团主义要求组织工业,农业,专业和工业的每个主要部门。

尽管公司思想是在殖民地清教徒新英格兰的集会主义和重商主义中得到提倡的,但其最早的理论表达直到法国大革命(1789年)后才出现,在德国东部和奥地利最强。这种社团主义(或称“分配主义”,后来在德国被称为)的首席发言人是克雷门斯·梅特尼希亲王的宫廷哲学家亚当·穆勒。缪勒对法国平均主义和苏格兰政治经济学家亚当·斯密的自由放任经济学的攻击是为传统制度寻找现代理由的有力尝试,并导致他构想了现代化的斯坦达斯塔(“阶级国家”),该阶级可能主张主权神权,因为它将被组织起来以调节生产和协调阶级利益。尽管其大体相当于封建阶级,但其Stände(“庄园”)是作为行会或公司运作的,每个行会控制着社会生活的特定功能。穆勒的理论被梅特涅(Metternich)埋葬了,但是在19世纪末期,它们得到了广泛的欢迎。在欧洲,他的想法服务于类似于行会社会主义的运动,行会社会主义在英格兰盛行,具有与社团主义相同的许多特征,尽管其来源和目的主要是世俗的。在法国,德国,奥地利和意大利,基督教辛迪加主义的支持者复兴了公司理论,以便一方面与革命辛迪加主义者作战,另一方面与社会主义政党作战。该理论最系统的阐述是奥地利经济学家奥特马尔·斯潘(Othmar Spann)和意大利基督教民主主义领袖朱塞佩·托尼奥洛(Giuseppe Toniolo)提出的。

意大利法西斯主义的到来提供了实施公司状态理论的机会。1919年,墨索里尼和他在米兰的同僚需要国民党辛迪加主义派的支持才能获得权力。他们采用社团主义的目的(他们认为社团主义是一种有用的社会组织形式,可以为广泛的,社会和谐的阶级参与经济生产提供工具),是为了增强墨索里尼对民族主义的主张,而要牺牲左翼力量。中间派政党和辛迪加主义者的右翼。

1922年墨索里尼三月在罗马游行后,立即开始了创建意大利法西斯集团和公司的实际工作。意大利工业雇主最初拒绝在混合集团或单一公司联盟中进行合作。安排了一个折衷方案,要求在每个主要生产领域中使用成对的联合会,一个用于雇主,一个用于雇员。每对将确定该领域中所有工人和雇主的集体劳动合同。联邦将由拥有最终权力的公司部统一。1926年4月3日颁布了这项所谓的公司法宪法。

混合的联合机构或公司的形成是公司改革的主要目标,必须等到1934年,当时的一项法令创建了22家公司,每个公司都针对特定的经济活动领域(类别),每个公司不仅负责经济活动。劳动合同的管理,但也通常是为了促进其领域的利益。每个公司的负责人都是理事会,雇主和雇员在理事会上享有平等的代表权。为了协调公司的工作,墨索里尼政府成立了一个中央公司委员会,实际上该委员会与公司部无二致。1936年,国家公司理事会作为代表会议的继任者和意大利的最高立法机构举行会议。该委员会由823名成员组成,其中66名代表法西斯党;其余的由雇主和雇员联合会的代表组成,分布在22家公司中。该机构的成立被预示为公司国家法律结构的完成。但是,该系统在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时就被打破了。

战后,许多民主的西欧国家(例如奥地利,挪威和瑞典)的政府发展了强大的社团主义成分,以试图调解和减少企业与工会之间的冲突并促进经济增长。